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网上公示表

日期:2023年12月25日

用人单位名称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石壕煤矿
企业地址 三门峡市陕州区观音堂镇段岩村 企业联系人 安伟峰
项目名称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
简介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石壕煤矿位于三门峡市陕州区观音堂镇境内,隶属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矿井核定生产能力为120万吨/年,属低瓦斯矿井,自燃倾向性为III类不易自燃煤层,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为复杂类型,正常涌水量为216.2m3/h,最大涌水量为300m3/h;地质构造复杂程度属中等。
     矿井主采煤层为山西组二1煤层,井田内二1煤层厚0~37.03m,平均厚度5.05m,属较稳定型煤层。矿井开拓方式为立井单水平上下山开拓,水平标高+200m;主井1个,承担全矿井煤炭提升任务和进风;副井1个,用于升降人员、下料、提矸和进风;矿井采用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法,综放工艺,支护方式采用综采支架支护,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目前12采区和13采区为生产采区。
     矿井通风系统稳定可靠,通风方法为抽出式,通风方式为分区式,即主、副立井进风,梨树坡的13区回风井担负13采区回风,南风井担负12采区回风。
     目前,矿井共有6个采掘工作面,分别为:13112采煤工作面、13040采煤工作面、13100下巷掘进工作面、13100上巷掘进工作面、12070皮带顺槽掘进工作面、12采区轨道辅助运输巷掘进工作面。
现场
开展
工作
情况
现场调查人员 李红歌、李文壮 调查时间 2023年10月10日
采样人员 吴彦、李红歌、李文壮、 尹京钊、申会朋 采样时间 2023年11月15日-20日
检测人员 孙文丽、谭情情、张向红、 高子寒 检测时间 2023年11月15日-11月23日
企业陪同人员 安伟峰、张云周、张黑蛋
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用人单位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煤尘、矽尘、电焊烟尘)、化学因素(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硫化氢、氨、锰及其化合物)和物理因素(噪声、工频电场、紫外辐射)。通过对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进行的职业卫生调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与分析:
     总粉尘浓度、呼吸性粉尘浓度 本次检测井上、下共设置总粉尘浓度检测点39个、呼吸性粉尘浓度检测点37个,井上、下共设置个体粉尘检测55个(12个工种),各工种接触总粉尘和呼吸性粉尘短时间浓度均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各检测点粉尘的峰接触浓度未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
     游离二氧化硅 7个粉尘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检测点:检测结果显示3040综采工作面、13112综采工作面、12070皮带顺槽掘进工作面、储煤场,4个检测点粉尘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均低于10%,粉尘性质为煤尘;13100下巷掘进工作面、13100上巷掘进工作面、12采区轨道辅助运输巷掘进工作面,3个检测点粉尘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均大于10%,粉尘性质为矽尘。
     氨 6个氨检测点,用人单位工作场所氨浓度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氮氧化物 6个氮氧化物检测点,用人单位作业工人接触的氮氧化物浓度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硫化氢 8个硫化氢检测点,用人单位工作场所硫化氢浓度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二氧化硫 6个二氧化硫检测点,用人单位作业工人接触的二氧化硫浓度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锰及其化合物 1个锰及其化合物检测点,用人单位作业工人接触的锰及其化合物浓度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一氧化碳 6个一氧化碳检测点,用人单位作业工人接触的一氧化碳浓度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噪声 本次检测12个工种,56个噪声检测点,检测结果显示噪声作业场所:综采工作面液压泵站、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处、中央泵房、空压机房设备运行处,这些地方作业工人在高噪声工作场所进行作业时应注意加强个体防护。
     工频电场 1个工频电场检测点,用人单位作业工人接触工频电场8h时间加权平均值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紫外辐射 1个紫外辐射检测点,用人单位机修车间电焊处机修工面罩内面部、眼部和防护服内肢体接触的紫外线辐照度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高温 采煤工作面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6℃,机电设备硐室不得超过30℃,符合《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的要求。
     微小气候 地面各建筑屋室内的微小气候均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照度 地面建筑物内照度平均值和均匀度均均符合国家规定。
     风速 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1)对工作场所粉尘浓度、噪声强度进行日常监测,并将日常监测结果如实告诉作业人员;
     (2)加强作业人员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管理,严禁不佩戴防护进行作业;
     (3)定期组织员工和管理人员进行职业病防治方面的培训,并保存其记录及有效证件;
     (4)定期对防护用品进行维护、保养,并及时更换失效、损坏的防护用品;
     (5)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组织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对相关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复查,将职业禁忌症的工作人员调离岗位。
     (6)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定期的检维修,确保其能正常使用。
     (7)每年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做好职业卫生防护的工作。
     (8)加强督促一线工作人员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和使用。
     (9)对个别职业病危害较大的工作岗位职工按规定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并进行轮岗、换岗作业。
专家组评审意见 /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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