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原阳县三星化工厂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河南省原阳县三星化工厂位于新乡市原阳县师寨镇。企业性质为集体所有制,法人代表胡作军,注册资本160万元。企业主要从事氟化钾产品的生产,年生产能力为2000吨,所使用的原料氢氟酸和氢氧化钾也属于危险化学品。企业于2009年2月27日取得了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豫G)WH安许证字[2009]00039号。
王勤初
李燕国、任家骏、王克峰、刘新伟、王爱月
王景伟、李建明
王克峰、李燕国、任家骏、李建明
2012年1月11日及2012年2月19日
勘察现场、相关评价资料的收集及整改情况复查
2012.2.22完成备案版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