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网上公示表

建设单位名称

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桧树亭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地址

新密市来集镇王堂村

企业联系人

张福军

联系电话

13838190172

项目名称

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桧树亭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

 

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桧树亭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新密市来集镇王堂村,为郑煤集团直管矿井。矿井设计生产能力30万吨/年,开采二1煤层。

该矿为高瓦斯矿井,煤尘具有爆炸性,煤层自燃倾向性为Ⅲ类,属不易自燃煤层,矿井正常涌水量约为90m3/h,最大涌水量130m3/h,水文地质条件中等。

目前矿井生产采区为11采区,布置有一个11041回采工作面和一个11041东段运输巷掘进工作面。11041回采工作面采用走向长壁后退式一次采全高采煤方法,手镐、风镐落煤,局部煤质较硬地段采用爆破落煤,工作面采用悬移支架支护;掘进工作面采用风镐掘进,矿U型钢支护。

现场调查人员

陈长春

调查时间

2016520

采样人员

李红歌、杨宝成、申会朋、王磊、宋中立、李文壮、胡新义、李郑营

采样时间

2016527

检测人员

孙文丽、谭美亭

检测时间

201663

企业陪同人员

张福军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桧树亭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过程中存在或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噪声、高温、工频电场、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其中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氮为《高毒物品目录》中所列化学性有害因素,经现场检测发现,根据检测数据,其危害程度较大的是粉尘、噪声。其中井下中央水泵房水泵处、井下液压泵站处和副井底泵房处工人接触噪声的等效声级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标准。11041回采工作面的呼吸性粉尘和总尘短时间接触浓度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应加强防护。

评价结论与建议:结合矿井当前生产状况,对矿井11041采煤工作面、11041采煤工作面下付巷刮板运输机头、11041采煤工作面下付巷皮带头、11采区皮带上山机头、11采区溜煤眼放煤处、11采区运输巷皮带转载点、上仓短皮带转载点、上仓皮带机头、主井底装载硐室、11041东段运输巷掘进工作面、中央水泵房、井下液压泵站、11采区水泵房、副井底泵房、11采区轨道上山绞车房、一轨道下山绞车房、中央变电所、地面主井口箕斗卸煤点、主井煤楼皮带转载点、主井车房及值班室、副井车房及值班室、空压机房及值班室、主通风机及值班室、地磅房、煤场、地面变电所等生产过程中的粉尘(总粉尘、呼吸性粉尘、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粉尘分散度)、硫化氢、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氧化碳、一氧化碳、高温、噪声、工频电场的浓度或强度进行了现场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除井下中央水泵房水泵处、井下液压泵站处工人接触噪声的等效声级11041回采工作面的呼吸性粉尘和总尘短时间接触浓度超过国家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外,各检测地点岗位空气中总粉尘、呼吸性粉尘及化学性有害因素浓度和物理性有害因素噪声强度、高温、风速等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建议:完善粉尘、有毒有害气体等的日常监测;开展系统性的职业卫生培训,培训内容应具有针对性,培训试卷、资料需汇总存档;按时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完善体检项目,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必要时进行健康监护的评价工作,同时进一步健全劳动者个人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相关规定妥善保存。

专家组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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